山东济南,一女子得知自己花110万元给儿子买的房,产权证到手后,竟然

发布日期:2024-08-11 20:11    点击次数:53

山东济南,一女子得知自己花110万元给儿子买的房,产权证到手后,竟然只有儿媳一人名字,女子顿时警觉了起来,担心儿媳妇“洗房”,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,儿媳坚称这是婆婆赠予,但女子拿出一个证据后,儿媳顿时傻眼了!

李明娟(化名)看到儿子张新华带回来女朋友周芳茹,她非常的高兴,儿子早日成家立业,这是父母最大的心愿。

儿子的彩礼、五金等方面,李明娟没任何讨价还价,婚礼方面,李明娟自然当成了头等大事,大操大办。

结婚各方面的花费,家里的积蓄花得差不多了,等凑够婚房首付款的时候,已经在儿子结婚半年后。

李明娟担心婆媳矛盾,自己年纪大了,只想过个清净的日子,也不想掺和年轻人的事情。

李明娟拿出110万元,买下房子,并加紧对房子进行装修,此后张新华和周芳茹两口子就能搬出去住,大家的生活互不打扰。

事发当天,李明娟在外转悠一圈后,想回家拿点东西,临时起意,回到了家。

没想到,一到家门口,就听到两口子正在激烈地争执着,随后传来乒乒乓乓摔打东西的声音。

在家门口踌躇了一会,李明娟还是拿出了钥匙,打开了房门,看到母亲回来,张新华默不作声,周芳茹则气哼哼地进了卧室,很重地将门关住。

李明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,也就没做声,而是拿到东西后,离开了家。

两小口此前也经常发生争执,李明娟觉得年轻人脾气火爆,小夫妻发生争吵也正常,并没放在心上。

当晚,李明娟特意做了一桌子的菜,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,但是周芳茹似乎余怒未消,没有出来吃饭。

此后的几天,依然两人没有和解,李明娟顿感不妙,感觉不是一件小事情,可能涉及原则问题。

在李明娟旁敲侧击下,从张新华处得知发生的事,原来是周芳茹坚持认为,房本上只能写她的名字,根据就是,她的闺蜜都是怎么做的,她不比她的闺蜜差,这是保障。

张新华很怒:“问题是,她的闺蜜都离婚了!”

李明娟一听,心里咯噔一下,这110万,是她大半生的积蓄,房本不写她的名字没关系,怎么儿子的名字也不让写?

现在吵得这么凶,婚姻随时都有危险,这不正想闹腾,将房子洗走的节奏嘛。

李明娟赶紧找周芳茹商量,让她加上儿子的名字,但周芳茹大哭大闹,称自己嫁进来后,一家人根本没将她当成家人看待,这让李明娟很郁闷。

为防止房子被分割,李明娟当即打响财产保卫战。一纸诉状激情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,要求返还110万元购房款。

法庭上,周芳茹认为,这是婆婆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予,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。

李明娟不急不躁,拿出一张110万元的欠条,这是她借给儿子的购房款,且转账记录也载明这是借给儿子的购房款,张新华转账给周芳茹,在母亲的提醒下,也载明了是购房款。
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李明娟主张110万是借款且有借条为证,周芳茹主张赠予却提交不出证据,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。

法院判决,这110万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返还给李明娟。

对此,大家有什么想说的?(网友)